20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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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定義本標準所指的生產異常,是指造成制造部門停工或生產進度延遲的情形,由此造成的無效工時,亦可稱為異常工時。生產異常一般指下列異常:⑴、計劃異常因生產計劃臨時變更或安排失誤等導致的異常。⑵、物料異常因物料供應不及時(斷料)、物料品質問題等導致的異常。⑶、設備異常因設備、工裝不足或故障等原因而導致的異常。⑷、品質異常因制程中出現了品質問題而導致的異常,也稱制程異常。⑸、產品異常因產品設計或其他技術問題而導致的異常,或稱機種異常。⑹、水電異常因水、氣、電等導致的異常。生產異常報告單內容發生生產異常,即有異常工時產生,時間在十分鐘以上時,應填具《異常報告單》。其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項目:⑴、生產批號填具發生異常時正在生產的產品的生產批號或制造命令號。⑵、生產產品填具發生異常時正在生產的產品的名稱、規格、型號。⑶、異常發生單位填具發生異常的制造單位名稱。⑷、發生日期填具發生異常的日期。⑸、起訖時間填具發生異常的起始時間、結束時間。⑹、異常描述填具發生異常的詳細狀況,盡量用量化的數據或具體的事實來陳述。⑺、停工人數、影響度、異常工時分別填具受異常影響而停工的人員數量,因異常而導致時間損失的影響度,并據此計算異常工時。⑻、臨時對策由異常發生的部門填具應對異常的臨時應急措施。⑼、填表單位由異常發生的部門經辦人員及主管簽核。⑽、責任單位對策(根本對策)由責任單位填具對異常的處理對策。使用流程⑴、異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