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,要用自己的話傳達。
充分了解下屬所具有的條件與外在情況,使其充分發(fā)揮干勁。應如何傳達命令需深思熟慮。管理者需以自己的意志與信念為基礎,用自己的話傳達命令。
倘若假借上級之名“狐假虎威”或“照本宣科”的傳達,或者采取“逃避責任”的態(tài)度,必將導致管理者本身及其命令權威的喪失。
其次,應脈絡一貫,完整周詳。
命令不應該在對目標、使命、任務及狀況尚無明確認知的狀態(tài)下,不具體而片段地下達,或因內容不夠周全而頻頻補充或追加。命令應完整周全地一次下達。
第三,要盡量避免部屬/成員的誤解。
若僅用口頭指示,無法使部屬/成員確切了解命令的真實意圖時,則可將詳細內容寫在紙上。無論以口頭或書面形式下達命令,均需確定對方是否已正確了解了意圖。
第四,要激發(fā)下屬的接受意愿
下達命令的目的,并非只限于傳達,而是借此使下屬產生接受挑戰(zhàn)的興趣與意愿。對象不同時下達命令的方法要有所差異,還要同時向下屬說明工作的重要性、對整個組織的貢獻程度以及對其本人的益處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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